說 明 附 錄 字 A03221-017 鹿-10-21 內 容 「」,形見《四聲篇海.鹿部》:「、,二音靈字鹿也。」、《正字通.鹿部》:「,俗字,舊分為二。《篇海類編》作註,重出,誤,音靈,鹿也,尤誤。」、《中華字海.鹿部》:「,同『羚』。字見《篇海》。」待考。 ◎「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」。 #「𪋚」另兼正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