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332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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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偏類碑別字.刀部.切字》引〈魏杜文雅造象記〉。 ◎「」或為「」。 ⇒「剝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㈡⑴ |
漢語拼音 | ㈡⑴qiē ⑵qiè ㈠⑴bō ⑵bāo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㈡ 「」為「切」之異體。切之小篆作,《說文解字.刀部》云:「刌也。從刀七聲。」右旁作「刀」,左旁作「七」。然文獻上「切」形或作「」,左旁改「七」為「十」,如《敦煌俗字譜.刀部》所引敦煌寫卷,是六朝隋唐時流行之寫法。文獻上另見有將「刀」旁改易成「刃」之形,如《偏類碑別字.刀部》引〈魏杜文雅造象記〉,「刀」與「刃」形義相近,故易相混。「切」既有作「」者,自易混為「」形。收為「切」之異體可也。 ◎「」或為「」。 ㈠ ⇒「剝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