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323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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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隸辨.平聲.鍾韻.字》引〈三公山碑〉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xiōng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凶」之異體。「凶」之篆文作「」,隸定作「凶」,然漢隸碑體,如〈三公山碑〉、〈樊敏碑〉、〈郭君碑〉則或作「」(見《隸辨.平聲.鍾韻》),又《金石文字辨異.平聲.冬韻》引《漢書.藝文志》:「星事悍。」師古注曰:「讀與凶同。」故《玉篇、歹部》「」下云:「古文『凶』。」其後《廣韻.平聲.鍾韻》、《四聲篇海.歹部》、《正字通.歹部》等字書均從之,則「」為「凶」之古文無疑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