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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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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明

異 體 字 A02932-006 艸-13-17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玉篇.艸部.手寫字字》。

集韻.去聲.至韻》。

類篇.艸部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ˋ
漢語拼音 zhì
研 訂 者 蔡信發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稚」之異體。「稚」之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《說文解字.禾部》:「幼禾也。從禾屖聲。」隸定本當作「稺」(見《漢隸字源.去聲.至韻》引〈劉寬碑陰門生名〉),今則通行作「稚」(見《漢隸字源.去聲.至韻》引〈孫叔敖碑〉)。「手寫字」字始見《玉篇.艸部》,曰:「遲至切。手寫字,草也、芽也。」音義與「稚」同,然不言為一字,降及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、《類篇.禾部》則以為同「稚」。按:「手寫字」從「隹」得聲,則「隹」、「雈」音同,聲符例可互替,故《正字通.艸部》曰:「手寫字,別作『稚』。」是也,其為「稚」之異體可從,故可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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