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787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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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玉篇.目部.字》。 《廣韻.去聲.霽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bì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睥」之異體。「睥」字不見於《說文》。《玉篇.目部》云:「,普計切,睨也。」《廣韻.去聲.霽韻》、《四聲篇海.目部》皆有「」字。《類篇.目部》曰:「睥,普米切,俾倪邪視或從目。」字形作「睥」。謹按:凡從「卑」之字,以筆勢之小異,或有「畀」、「𤰞」、「」等數體,故「」可收為「睥」之異體字。 |
A02787
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