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787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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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玉篇.目部.字》。 《類篇.目部》。 《四聲篇海.目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bì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睥」之異體。「睥」字不見於《說文》,《玉篇.目部》云:「,普計切,睨也。」《廣韻.去聲.霽韻》作「」,《類篇.目部》作「睥」,又於「」下曰:「睥,睨視也。睥或作。」《四聲篇海.目部》亦云:「,匹計切,睨也。」謹按:凡從「卑」之字,以筆勢之小異,隷變或作「𤰞」、「」、「畀」,又或更易聲符為「」,故「」可收為「睥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