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709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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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康熙字典.歹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ì |
研 訂 者 | 金周生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癘」之異體。癘,《說文解字.疒部》:「,惡疾也。從疒、蠆省聲。」《字彙補.歹部》收「」字,注云:「龍未切,音例。《廣雅》,病也。」《康熙字典.歹部》「」下云:「《集韻》力制切,音例,與㾐同。……亦作癘。」《漢語大字典.歹部》「」下云:「同㾐。」疒部「㾐」下云:「同癘。」按:字從歹、聲,為後起形聲字,音義與「㾐」「癘」皆同,今定「癘」為正字,故「」當為「癘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