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709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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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去聲.祭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ì |
研 訂 者 | 金周生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癘」之異體。癘,《說文解字.疒部》:「,惡疾也。從疒、蠆省聲。」《集韻.去聲.祭韻》「㾐癘」下云:「疾疫也。《春秋傳》大瘠者何?痢也。或作癘。」《類篇.疒部》「㾐癘」下亦云:「力制切,疾疫也。……或作癘。」《字彙補.疒部》「」下云:「《集韻》與癘同。」按:依許慎所言,「癘」字從疒、蠆省聲,則「」字當即為其音符不省之形,二字音義既無別,故「」當為「癘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