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2651-002 𥻫 米-10-16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康熙字典.田部》。 ⇒「蹯」之異體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㈠⑴ㄆㄛˊ ⑵ㄆㄢ ⑶ㄈㄢ ㈡ㄈㄢˊ 漢語拼音 ㈠⑴pó ⑵pān ⑶fān ㈡fán 研 訂 者 蔡信發 內 容 ㈠「」為「番」之異體。「番」之篆文,大徐本《說文解字.釆部》作「」,曰:「獸足謂之番。從釆、田象其掌。,番或從足從煩;,古文番。」而段注本篆文作「」,曰:「獸足謂之番。從釆、田象其掌。,番或從足從煩;,古文番。」「」字見《康熙字典.田部》,為「番之古文」,《中文大辭典.米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米部》同引《集韻》曰:「番,古作『』。」按:考《集韻.平聲.元韻》字作「」,《類篇.釆部》並同,以為「番」之古文。夫「番」之金文或作「」(魯侯鬲)、「」(匊生壺)、「」(君鬲。以上並見《金文編.卷二》),均從不成文之獸掌形「田」,則《集韻》云「古文」者,當是《說文》所載之古文「」(或「」),其楷變增形作「」,示獸足之為二,是猶重形俗體也;其作「」、「」,僅筆勢之別,實無二致,則「」為「番」之異體可從,故可收。㈡⇒「蹯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