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627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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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玉篇.用部.用字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yòng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《說文解字.用部》:「,可施行也。從卜,從中。衛宏說。,古文用。」《玉篇.用部.用字》:「用,余共切。〈說文〉可施行也。,古文。」《康熙字典.用部》:用,古文、。」《中文大辭典.用部》:「,用之古字。〈集韻〉同,古作。」《漢語大字典.丿部》:「,同用。〈說文.用部〉,古文用。」《中華字海》說同。 按篆文「」,今楷作「用」,而作「」者,蓋直承古文「」而來,故「」可為「用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