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main content

異體字

󳯔𠛁󳯐󳯑󳯒󳯓𤰃𡶤𠂵𤰆

說 明

正  字 A02627 用-00-05
說文釋形

大徐本:手寫字,可施行也。从卜,从中。衛宏說。凡用之屬皆从用。臣鉉等曰:「卜中乃可用也。」手寫字,古文用。(余訟切)
段注本:手寫字,可施行也。从卜、中。衛宏說。凡用之屬皆从用。手寫字,古文用。(余訟切)

字樣說明 此字《說文解字》篆形作「手寫字」,可施行也。从卜,从中。徐鉉注云:「卜中乃可用也。」楷書寫法:左筆為豎撇,右下筆鉤起;中作兩橫一豎,橫筆皆接兩邊筆。此字獨用或於偏旁中保留原形者,寫法如此,如:「佣」、「甭」、「庸」、「備」等字。另如「甬」、「甫」等字,雖皆从用,然依書法習慣,左撇筆改為直豎。又如「甩」字,則末豎改豎曲鉤,向外伸出。另「周」字亦从用,中豎下不出頭,寫法亦參此。
注  音 ㄩㄥˋ
漢語拼音 yòng
釋  義

1. 行使、施行。如:「運用」、「應用」。《說文解字.用部》:「用,可施行也。」《左傳.襄公二十六年》:「雖楚有材,晉實用之。」《孟子.告子上》:「則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。」

2. 任命。如:「任用」。《論語.陽貨》:「如有用我者,吾其為東周乎!」

3. 進食、吃喝。如:「用餐」、「用茶」。《韓非子.外儲說左下》:「孔子御坐於魯哀公,哀公賜之桃與黍。哀公曰:『請用。』」

4. 要、需要。如:「不用急」、「反正今天沒課,你不用來。」唐.李白〈與韓荊州書〉:「生不用封萬戶侯,但願一識韓荊州。」

5. 功效。如:「功用」、「效用」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禮之用,和為貴。」

6. 錢財之花費。如:「家用」、「費用」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道千乘之國,敬事而信,節用而愛人,使民以時。」

7. 器物。如:「器用」。《國語.周語上》:「司空除壇于籍,命農大夫咸戒農用。」

8. 當介詞:

⑴ 表示行為方式、憑藉。相當於「以」。如:「用手蒙住眼睛。」《孟子.滕文公上》:「吾聞用夏變夷者,未聞變於夷者也。」

⑵ 表示原因。相當於「因」、「因為」。唐.柳宗元〈梓人傳〉:「又不能備其工,以至敗績,用而無所成也。」民國.孫文〈心理建設自序〉:「吾志所向,一往無前,愈挫愈勇,再接再厲,用能鼓勵風潮,造成時勢。」

9. 姓。如漢代有用虬。

10. 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
︿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