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288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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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「」(前二.三.七)見《甲骨文字集釋.卷二.公字》引。 #「㕣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gōng #yǎn |
研 訂 者 | 陳新雄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公」之異體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八部》:「,平分也。從八厶,八猶背也,韓非曰:背厶為公。」考公字之形,隸、楷無作形者。李孝定《甲骨文字集釋.卷二.字》:「《說文》:『公、平分也。從八、從厶。八猶背也。韓非曰:背厶為公。』卜辭作上出諸形,舊釋以從口作者為公,從作者為,此與小篆形體固合,然究之卜辭辭例,則二形皆當釋公,楊、屈二氏之說是也,金書於公下兼收二形是也。」公作形,蓋由甲金文楷變,楷書無此形也。 #「㕣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