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539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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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俗書刊誤.卷二.上聲.養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jiǎng |
研 訂 者 | 葉鍵得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獎」之異體。獎,《說文解字.犬部》:「,嗾犬厲之也。從犬,將省聲。」《俗書刊誤.卷二.養韻》:「獎,俗作,非。」《俗書刊誤》固云非,然俗字如此也。又按《異體字例》,凡將形多作将,凡犬形多作大,故「獎」字可作「」也。《中文大辭典.大部》:「,獎之簡字。」《漢語大字典.大部》:「,同獎。《宋元以來俗字譜》:獎,《金瓶梅》作。」按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十四畫》引作「」,與此字形「」略異。然則「」可為「獎」之異體,自無可疑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