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477-0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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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金石文字辨異.上聲.紙韻.爾字》引〈唐高延貴造彌陁像記〉。 #「尔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ěr #ěr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尔」為「爾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㸚部》篆作「」,云:「麗爾,猶靡麗也。從冂從㸚,其孔㸚,尒聲。此與爽同意。兒氏切」。 《廣韻.上聲.紙韻》尒,義同爾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小部》「」段注曰:「尒之言如此也,後世多以爾字為之。」然「尒」字亦書作「尓」,見於《干祿字書.上聲》、《玉篇.小部》。另《字鑑.上聲.紙韻》以「尒」俗作「尓」。《字彙.小部》、《正字通.小部》亦皆以「尓」同「尒」。則「爾」、「尒」、「尓」乃為一字之異形也。 故見於《金石文字辨異.上聲.紙韻.爾字》引〈唐高延貴造彌陁像記〉字作「尓」。又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十四畫》爾,引〈列女傳〉字作「尓」,又引〈通俗小說〉、〈古今雜劇〉、〈三國志平話〉等皆作「尔」。 且今「爾」亦書作「尔」,已為「爾」之簡化字。(見大陸《簡化字總表.第二表》、《海峽兩岸簡體字研究.國共先後所頒佈的簡體字簡化字異同對照一覽表》)又《異體字例》:「凡爾形多作尒、尓、尔」。凡此異形既以為同字,故收「尔」為「爾」之異體字。 #「尔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