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444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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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字彙.火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dēng |
研 訂 者 | 張文彬 |
內 容 | 「灯」為「燈」之異體。音ㄉㄥ。 「燈」字不見於《說文》,其字《說文》作「鐙」。《廣韻.平聲.登韻》:「燈,燈火,都滕切。」 《字彙.火部》云:「灯,俗燈字。」《正字通.火部》同。 按:《集韻.平聲.青韻》、《類篇.火部》「灯」均音當經切,今音當讀ㄐㄧㄥ,唯其義一訓火,一訓火烈,與《廣韻》訓燈火義近,後世遂用與「燈」同,今則但讀ㄉㄥ,而不讀ㄉㄧㄥ。 《宋元以來俗字譜》所列諸書,「燈」字皆作「灯」,大陸「燈」簡化字亦作「灯」。「灯」字當是從火丁聲之形聲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