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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2433-001 人-10-12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段注本《說文.人部》。

集韻.去聲.線韻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ㄕㄢ
漢語拼音 shān
研 訂 者 葉鍵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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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煽」之異體。《說文》「煽」「手寫字」分列,〈火部〉云:「手寫字,熾盛也。從火,扇聲。」〈人部〉云:「手寫字,熾盛也。從人,扇聲。《詩》曰:豔妻手寫字方處。」二字並「式戰切」,則二字音、義皆同也,初仍不知可否為異體,惟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人部》:「手寫字,熾盛也。」下,段氏云:「〈小雅.十月之交〉曰:豔妻煽方處。傳曰:豔妻褒姒,美色曰豔。煽,熾也。按《詩》本作手寫字,後人以訓熾之故肊造煽字耳。」今「煽」字通行,故「手寫字」可為其異體也。《集韻.去聲.線韻》:「手寫字煽,《說文》熾盛也。引《詩》豔妻手寫字方處。或從火。」《字彙.人部》:「手寫字,式戰切。音扇,熾盛也。與煽同。」按「熾盛」義,字原從人部,後始從火,段氏已明言之。今以「煽」為正,則「手寫字」可為其異體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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