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293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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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字彙.水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liū ⑵liù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溜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水部》篆作「」,云:「水出鬱林郡,從水留聲。力救切」。今楷體正字作「溜」。 「」之字形,見於《字彙.水部》收「」,注云:「溜本字」。《正字通.水部》亦收「」為「溜」本字。 故「」字當從《說文》篆楷化而得,字之右形從「畱」,據《異體字例》:「凡留形多作畱」。則「」字同「溜」,既合於《異體字例》之規範,故收「」為「溜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