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224-0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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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碑別字新編.十一畫.清字》引〈隋寇嶠妻薛氏墓誌〉。 #「凊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qīng #jìng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凊」為「清」之異體。清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水部》作「」,云:「也,澂水之貌,從水青聲。」今考《碑別字新編.十一畫.清字》引〈隋寇嶠妻薛氏墓誌〉作「凊」。依《異體字例》所引可知凡從「氵」之字或書作「冫」,如「減」作「」、「決」作「」、「滅」作「」等,故「清」字亦可書作「凊」,然則「清」字可收為「清」字之異體無訛。 #「凊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