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正 字 | A02180 |
---|---|
說文釋形 | 大徐本:,水。出山陽平樂,東北入泗。从水,包聲。(匹交切) 段注本:,泡水。出山陽平樂,東北入泗。从水,包聲。(匹交切) |
字樣說明 | 右半作「包」:下作「巳」,末筆作豎曲鉤,出「勹」外側,寫法參「包」字。 |
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pāo ㈡pào |
釋 義 | ㈠ㄆㄠ 1. 河川名。《說文解字.水部》:「泡,水。出山陽平樂,東北入泗。」清.段玉裁.注:「按今泡河自今山東單縣流逕江蘇豐縣北,又東逕沛縣界,循城東南至泗亭驛而合於泗。」 2. 鼓起且鬆軟之物。如:「眼泡兒」、「豆腐泡兒」。 3. 地名用字。多用於小湖泊。如大陸地區黑龍江省有蓮花泡,吉林省有月亮泡。 4. 量詞。用於計算屎尿。如:「撒一泡尿」。 ㈡ 1.水面上漂浮,內含氣體之球狀物。大者稱為「泡」,小者稱為「沫」。如:「泡沫」、「水泡」。 2. 泡狀之物。如:「肥皂泡」、「電燈泡」。 3. 指身體上異常突起的水泡。如:「他的大腿被熱水燙到,已經起泡了。」《水滸傳》第八回:「林沖走不到三二里,腳上泡被新草鞋打破了,鮮血淋漓,正走不動。」 4. 用液體沖浸。宋.吳自牧《夢粱錄.卷二.諸州府得解士人赴省闈》:「其士人在貢院中,自有巡廊軍卒齎硯水、點心、泡飯、茶肉之屬貨賣。」《紅樓夢》第六○回:「當時來至蘅蕪苑中,正值寶釵、黛玉、薛姨媽等吃飯,鶯兒自去泡茶。」 5. 消磨、耽擱或故意糾纏。如:「泡時間」、「你別在這裡瞎泡了。」、「他是泡妞高手。」 6. 當量詞: ⑴ 用於計算動作次數,相當於「番」、「回」、「陣」。《官場現形記》第四七回:「童子良經他這一泡恭維,便覺他說的話,果然不錯。」《海上花列傳》第一六回:「難末害仔幾花人四處八方去瞎尋一泡,陸裡尋得著嗄?」 ⑵ 用於計算茶葉沖浸次數。如:「這茶已經是第二泡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