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179-004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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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。 ◎「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乿」。 ⇒「亂」之異體。 #「乿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㈡⑴ |
漢語拼音 | ㈡⑴zhì ⑵chí ㈠luàn #chí |
研 訂 者 | 季旭昇 |
內 容 | ㈡ 「」為「治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水部》:「:水出東萊曲城陽丘山,南入海。從水台聲。」《玉篇.水部》:「治:除之、除既二切。又脩治也。出城陽縣曲山。」其異體或作「」,見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:「治:理也。古作。」蓋為「亂」之訛。「亂」從「」,義為「治」,故「亂」之訛體「」亦有「治」義。據此,「」為「治」之異體,可從。 ◎「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乿」。 #「乿」另兼正字。 ㈠ ⇒「亂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