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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󲻁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2043-002 木-08-12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大徐本《說文.木部.新附》。

重訂直音篇.卷四.木部》。



⇒「桌」之異體
#「棹」另兼正字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ㄓㄠˋㄓㄨㄛ #⑴ㄓㄠˋㄓㄨㄛ
漢語拼音 ㈠zhào ㈡zhuō #⑴zhào ⑵zhuō
研 訂 者 周小萍
內  容

「棹」為「櫂」之異體。

大徐本《說文解字.木部.新附》手寫字,注云:「所以進船也。從木翟聲。或從卓……。」《干祿字書.去聲》同收「棹、櫂」,云:「上通、下正。」《五經文字.木部》、《佩觿.卷下》皆以「櫂」同「棹」。又《字彙.木部》、《玉篇.木部》、《廣韻.去聲.效韻》亦以「棹」同「櫂」。《集韻.去聲.效韻》、《類篇.木部》櫂,或作棹。《字學三正.體製上.古文異體》以「櫂」為「棹」之古文。《重訂直音篇.卷四.木部》「櫂」,直教切,所以進船也,楫也。「棹」同上。而《正字通.木部》以「棹」為「櫂」之俗字,並云:「……櫂船當用櫂,俗借棹非。」然據各書已收「櫂」同「棹」。故以「棹」為「櫂」之異體可也。

另「棹」,音⑴ㄓㄠˋ⑵ㄓㄨㄛ,義同桌,又木名。亦兼正字。

#「棹」另兼正字

⇒「桌」之異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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