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1849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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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之韻》。 ⇒「稘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㈠⑴ |
漢語拼音 | ㈠⑴jī ⑵qī ⑶qí ㈡jī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期」之異體,亦為「稘」之異體。「期」,《說文解字.月部》云:「,會也,從月其聲。渠之切。,古文期,從日丌。」篆文隸變作「期」,古文隸變作「」。「稘」,《說文解字.禾部》云:「,復其時也,從禾其聲。〈虞書〉曰:『稘三百有六旬。』」隸變作「稘」。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於「期」下謂:「會者,合也;期者,要約之意,所以為會合也。假借為期年、期月字,其本字作稘,期行而稘廢矣。」是知「期」、「稘」二字《說文》雖義別,後世已混用不別。《廣韻.平聲.之韻》曰:「期:期信也,會也,限也,要也;又姓。」又云:「朞:周年又復時也。稘:同上。」徐灝《說文解字注箋》於「期」下云:「期,又作朞,同。《廣韻》以期為期會,朞為周年,此後人強為分別耳。」《說文通訓定聲.頤部》曰:「期:會也,從月其聲,古文從日丌聲,字亦作朞。」謹按:《經典文字辨證書.月部》曰:「期:正,亦作,同。朞:通。」則「期」之作「朞」,乃易形聲字右形左聲之結構為下形上聲而形成之異體,義本無別,正因「期」、「稘」混用,故《廣韻.之韻》收「朞」為「稘」之異體耳。《集韻.平聲.之韻》云:「稘、、、、、朞:《說文》:『復其時也。』引〈虞書〉:『稘三百有六旬。』古作、、、,或作朞,亦書作期。」則可知「」為「稘」之異體,亦為「期」之異體。 ㈡ ⇒「稘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