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1709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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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漢隸字源.平聲.齊韻.攜字》引〈廣漢屬國辛通達李仲曾造橋碑〉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xī ⑵xié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攜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,提也。從手,巂聲。」《漢隸字源.平聲.齊韻》錄〈廣漢屬國辛通達李仲曾造橋碑〉作「」。《字彙.手部》云:「攜,《六書正譌》:俗作,携,並非。」《正字通.手部》亦云:「攜,俗作、携,並非。」又:「,虛期切,音奚,姓也。」《康熙字典.手部》:「,攜字省文。」《經典文字辨證書.手部》云:「攜,正;,省;携,俗,出〈漢三公山碑〉。」《彙音寶鑑.嘉下平聲》:「,擕帶,取帶。,同上字。或、擕字同。」按綜上各家之說,知「攜」之俗字省體作「」,故「」可為「攜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