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1703-006 手-15-18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漢隸字源.平聲.刪韻.攀字》引〈堂邑令費鳳碑〉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ㄆㄢ 漢語拼音 pān 研 訂 者 李添富 內 容 「𣝴」為「攀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部》云:「,引也。從反。,或從手從樊。」「」字隸變作「」,或作「攀」,標準字體以「攀」為正字。今考《漢隸字源.平聲.刪韻》引〈堂邑令費鳳碑〉作「𣝴」,《隸辨.平聲.刪韻》引〈繁陽令楊君碑〉亦作「𣝴」。按「手」字《說文》作「」,隸變作「手」,在左旁者作「扌」,在下者則或訛作「」,如「奉」、「舉」等。故「攀」字從手,亦可書作「𣝴」也。然則可收「𣝴」字為「攀」字之異體無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