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1686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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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大陸《簡化字總表.第三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jiǎn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撿」之異體。「撿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拱也。從手僉聲。」(按:大徐本作「挑也」)今楷定作「撿」(見《玉篇.手部》)。 「」字始見大陸《簡化字總表.第三表》,為大陸通行之簡化字。此字見於字書雖晚,然歷代書家多習作如此,如米芾作「」,顏真卿作「」者是(見《中國書法大字典.手部》引)。按之字形,當是筆勢簡省者也,楷定之形,雖省變忒甚,然猶知其為同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