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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󰍪󰍩󰍨󰑲󰍬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0218-001 阜-10-13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玉篇.阜部.手寫字字》。



⇒「𨍩」之異體
研訂說明
注  音 ㈠⑴ㄅㄤㄅㄤˋㄆㄤˊㄆㄥˊ
漢語拼音 ㈠⑴bāng ⑵bàng ⑶páng ㈡péng
研 訂 者 蔡信發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傍」之異體。「傍」之篆體作「手寫字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人部》:「近也,從人旁聲。」又邑部有「手寫字」字,「汝南鮦陽亭,從邑旁聲。」乃方國之名之後起字。《玉篇.阜部》始見「手寫字」字,曰:「步俍切,附手寫字也。本作『傍』。」已混二字為一字矣!《集韻》承之,而《類篇.人部》「傍」下曰:「蒲光切,《說文》:『近也。』又蒲橫切,傍傍然不得已也;又蒲庚切,車聲;又補朗切,左右也;又蒲浪切,近也。」於《類篇.阜部》「手寫字」下曰:「蒲庚切,車聲也;又蒲浪切,近也。」據此,知「傍」與「手寫字」所以為一字之異體者其因有二:二字同借為「車聲」之字,一也;「手寫字」借為表「近也」之「傍」,二也。雖則假借之文不得視為異體,然諸字書通行既久且廣,故以「手寫字」為「傍」之異體可收。

⇒「𨍩」之異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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