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1272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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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蕭韻》。 ⇒「割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diāo ㈡gē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彫」之異體。彫,《說文解字.彡部》作「」,云:「琢文也。從彡周聲。」隸變作「」,或作「彫」;標準字體定作「彫」。《集韻.蕭韻》云:「彫,說文琢文也。或從刁。通作雕琱。」《正字通.刀部》云:「琱、雕、彫、、並同。」《偏類碑別字.彡部》引〈魏處士元顯墓誌〉、《佛教難字字典.彡部》皆以「」為「彫」,《康熙字典.刀部》、《中文大辭典.刀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刀部》、《中華字海.刂部》亦皆引《集韻》謂「」同「彫」,故「」字可收為「彫」字之異體。 ㈡ ⇒「割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