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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󱭅󱭄𢆙󱭆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1193-001 干-05-08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俗書刊誤.卷四.去聲.敬韻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ㄅㄧㄥㄅㄧㄥˋ
漢語拼音 ⑴bīng ⑵bìng
研 訂 者 陳新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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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幷」為「并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从部》:「手寫字、相從也。從从幵聲。一曰從持二為手寫字。」《俗書刊誤.去聲.敬韻》:「幷,俗作并非。」《正字通.干部》:「幷,卑命切,音柄。皆也,及也,合也,兼也。……《說文》:『手寫字、相從也。從从幵聲。一曰從持二干為手寫字。篆作手寫字手寫字,並也。從人手寫字聲。篆作手寫字,分為二。《正譌》:『手寫字,二人手寫字合也。二人並手寫字會意,又厺聲別作倂非。』隸作幷,按倂即幷之重文,經史皆互見。《孟子題辭》:『後為魯所幷。』《荀子》:『不能倂己之惡。』平上去三聲義相通,然以六書本義求之,宜從幷,贅作倂。併與幷分二義,並泥。俗作并併並非。」按幷為篆文手寫字之隸省,而并則為幷之俗字,惟《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》釐訂「并」為正字,故今以幷為「并」之異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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