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正 字 | A0119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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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文釋形 | 大徐本:,相從也。从从,幵聲。一曰从持二為。(府盈切) 段注本:,相从也。从从,幵聲。一曰从持二干為。(府盈切) |
字樣說明 | 此字《說文解字》篆形作「」,从从,幵聲。楷書寫法:「幵」从二「干」,獨用時,從分作「幵」,當偏旁時,則從俗合體省寫,如「并」字。「并」之寫法,起筆作頓點、撇點,上下作兩橫,左撇、右豎,共六畫,不作「」。「併」、「姘」、「屏」、「拼」、「瓶」、「餅」、「駢」等字偏旁同此。 |
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bìng ㈡bīng |
釋 義 | ㈠ 1. 合。通「併」。《說文解字.从部》:「並,相從也。」清.段玉裁.注:「合也,兼也。」《玉篇.从部》:「並,合也。」《荀子.仲尼》:「外事則詐邾襲莒,並國三十五。」《漢書.卷五一.賈鄒枚路列傳.枚乘》:「明蘇秦之約,厲荊軻之威,併力一心以備秦。」三國魏.曹冏〈六代論〉:「自此之後,轉相攻伐,吳並於越,晉分為三,魯滅於楚,鄭兼於韓。」 2. 兼有。晉.陸機〈謝平原內史表〉:「非臣毀宗夷族所能上報,喜懼參並,悲慚哽結。」南朝宋.謝靈運〈擬魏太子鄴中集詩序〉:「天下良辰美景,賞心樂事,四者難並。」 3. 一齊。通「並」。《字彙.干部》:「並,並也、皆也。」《左傳.昭公六年》:「錐刀之末,將盡爭之;亂獄滋豐,賄賂並行,終子之世,鄭其敗乎?」《戰國策.燕策二》:「(蚌、鷸)兩者不肯相捨,漁者得而並禽之。」晉.左思〈吳都賦〉:「蓋象琴竹並奏,笙竽俱唱。」 4. 而且。通「並」。如:「我支持這項決定,並加以宣導。」 5. 用於否定詞之前,以加強否定語氣,帶有反駁意味。通「並」。如:「你以為他笨,我並不認為如此。」 ㈡ㄅㄧㄥ 1. 地名。并州,古十二州之一。虞舜以今大陸地區河北省舊正定、保定及山西舊太原、大同等府為并州,周制同虞。漢以今大陸地區山西省及陝西舊延安、榆林等府地為并州,北朝至唐則專以今大陸地區山西省舊太原府為并州。 2. 大陸地區山西省太原市之別稱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