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正 字 | A01077 |
---|---|
說文釋形 | ,十寸也。人手卻十分動脈為寸口。十寸為尺。尺,所以指尺規矩事也。从尸,从乙。乙,所識也。周制,寸、尺、咫、尋、常、仞諸度量,皆以人之體為法。凡尺之屬皆从尺。(昌石切) |
字樣說明 | 此字《說文解字》篆形作「」,十寸也。从尸,从乙。乙,所識也。楷書寫法:「尸」下末筆作一捺。「呎」、「咫」等字偏旁同此。 |
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chǐ ㈡chě |
釋 義 | ㈠ 1.量詞。計算長度之單位。一公尺等於一百公分;一臺尺約三十公分;一市尺等於零點三三三公尺。《說文解字.尺部》:「尺,十寸也。人手卻十分動脈為寸口,十寸為尺。尺所以指尺規矩事也。」《論語.泰伯》:「可以託六尺之孤,可以寄百里之命。」《淮南子.道應》:「終日行不離咫尺,而自以為遠。」漢.高誘.注:「八寸為咫,十寸為尺。」 2.量長短之器具。如:「皮尺」、「鐵尺」。《詩經.魯頌.閟宮》:「徂來之松,新甫之柏,是斷是度,是尋是尺。」唐.孔穎達.正義:「於是用八尺之尋,於是用十寸之尺。」唐.杜甫〈秋興〉詩八首之一:「褰衣處處催刀尺,白帝城高急暮砧。」 3.像尺之條狀物。如:「鎮尺」、「戒尺」。 4.中醫「尺脈」之簡稱。位於前臂內側,診脈時第三指所按之處。《黃帝內經素問.卷八.通評虛實論》:「經絡皆實,是寸脈急而尺緩也,皆當治之。」 ㈡ 「工尺」:一種中國記錄樂譜之法。由管樂器之指法記號演變而來。常見者用上、尺、工、凡、合、四、乙,依次記寫七聲,所為之譜曰「工尺譜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