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N00084-001 場 土-09-12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集韻》。《類篇》。 #「場」另兼正字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ㄕㄤ #⑴ㄔㄤˊ ⑵ㄔㄤˇ 漢語拼音 shāng #⑴cháng ⑵chǎng 研 訂 者 金周生 內 容 「場」為「塲」之異體。塲,《干祿字書.平聲》:「音傷。」《佩觿.卷中》:「音傷,耕壟。」《集韻.平聲.陽韻》「」下云:「《方言》蚍蜉犂鼠之謂之坻,一曰浮壤。或作。」《類篇.土部》說同。按:「場」「塲」本二形、二音、二義,其後混用,今定「塲」音「傷」者為正字,故「場」為「塲」之異體字。 #「場」另兼正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