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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󱟶󱟸󱟷󱟹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1058-001 󱟶 寸-03-06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隸辨.去聲.志韻.寺字》引〈史晨後碑〉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ˋ
漢語拼音
研 訂 者 黃沛榮
內  容

「󱟶」為「寺」之異體。寺,《說文.寸部》作「手寫字」,云:「廷也。有法度者也。從寸之聲。」教育部標準字作「寺」。「󱟶」字與「寺」字之異,在於從「土」而非從「士」。此形見於《隸辨.上聲.志韻》引〈史晨後碑〉。其後《廣韻.去聲.志韻》、《集韻.去聲.志韻》、《字彙.寸部》、《字彙補.寸部》、《正字通.寸部》並作「󱟶」,足見此形流行之廣。大陸規範字亦作「手寫字」,收入「土」部,故應收錄為異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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