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C15178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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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》。 ⇒「耙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㈡⑴ |
漢語拼音 | ㈡⑴bēi ⑵bà ㈠⑴bà ⑵pá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㈡ 「」為「」之異體。 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收「、、」,注引《說文》:耜屬。《廣雅》:耕也。或從羆,亦作。《正字通.金部》,布非切。今耕者先以耜起土,次瀦水用平之,柄似耒,平底有齒,或作。 與,聲符相同,於形一從金,一從耒,蓋鐵亦耕耙之器也。故「」亦作「」,以「」為「」之異體可也。 ㈠ ⇒「耙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