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C15014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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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字彙補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shī ⑵shé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」之異體。「」,《方言》卷九:「矛,吳、揚、江、淮、南楚、五湖之間謂之『』。」《龍龕手鑑.金部》則以為「短矛也」。「」為「」之異體,始見《字彙補.犬部》,文曰:「《字韻日月燈》:『與同。』」為矛,從「金」正示其義,若從「犬」,則無所取義。「金」為偏旁,書家或作「」、「」、「」諸形,與「犬」為偏旁作「犭」者形近,則從金之,或恐是傳抄而訛作從犬之「也。此字形構雖有可疑,然字書有據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