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C13899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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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》。 《正字通》。 《中文大辭典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chù |
研 訂 者 | 葉鍵得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」之異體。,《玉篇.足部》:「,褚律切。獸跡,又獸名。」《廣韻.入聲.術韻》「,獸跡。」「,獸名。」二字同音異義。惟《集韻.入聲.術韻》:「,《山海經》流沙之東有獸,左右有首,名曰踢,或從犬。」則「」可為「」之異體矣。《類篇.犬部》:「,勑律切。《山海經》……名曰踢。或從犬。」《中文大辭典.犬部》:「,踢,獸名,與同。《山海經.大荒南經》流沙之東……曰踢。《箋疏》,別作。」從术,標準字體從朮。按此為形符變易之新構字。故可定「」為「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