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正 字 A00980 嬸 女-15-18 說文釋形 「嬸」《說文》不錄。 字樣說明 左半「女」之末橫斜挑。右半作「審」︰「宀」下作「番」:上作「釆」,不作「采」,且末捺改頓筆,寫法參「審」字。 注 音 ㄕㄣˇ 漢語拼音 shěn 釋 義 當稱謂:⑴ 稱叔父之妻。即叔母。《集韻.上聲.寑韻》:「嬸,俗謂叔母曰嬸。」⑵ 稱丈夫之弟婦。如:「小嬸」。⑶ 尊稱結過婚而年齡小於母親之女性長輩。《金瓶梅詞話》第四二回:「玳安道:『這不是韓大叔來了!韓大嬸這裡不信我說哩!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