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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𦯥

說 明

異 體 字 C11569-001 𦯥 艸-07-13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重訂直音篇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ˊ
漢語拼音
研 訂 者 周小萍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萓」之異體。

「萓」字,《玉篇.艸部》云:「魚飢切。草名」。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云:「萓莮,艸名」。《康熙字典.艸部.下》引《集韻》、《玉篇》收「萓」字。

手寫字」字,見於《康熙字典.艸部.下》引《直音》同「萱」。後之字書僅《中文大辭典.艸部》「手寫字」引同此。

今據《重訂直音篇.卷四.艸部》「萓」,音宜。萓莮草名。「手寫字」同上。《漢語大字典.艸部》亦引《直音篇.艸部》收「手寫字」同「萓」。因以《康熙》「手寫字」同「萱」當是誤引。雖「萓」、「手寫字」即萱草也,然「萓」之字形當合「宜男草名」之義而得,宜男即萓莮。而「手寫字」之音義既同「萓」字,故當以「手寫字」為「萓」之異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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