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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C02559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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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㈡ |
漢語拼音 | ㈡dé ㈠⑴dé ⑵de ⑶dǎi ⑷děi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㈡ 「䙷」為「」之異體。《說文.見部》:「:取也。從見從寸。寸度之,亦手也。」依篆體隸定,當作「䙷」。此字於《說文》另見於「彳部」,收為「得」字之古文。《說文解字.彳部》云:「:行有所得也。從彳聲。:古文省彳。」然則,「䙷」兼二字之義,一為「得」之重文,一為取義。「䙷」之隸變字作「」,後世多取以為正,則「䙷」亦可為「」之異體。《龍龕手鑑.見部》:「䙷:音得,取也。與同。」可以為證。 ㈠ ⇒「得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C02559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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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㈡ |
漢語拼音 | ㈡dé ㈠⑴dé ⑵de ⑶dǎi ⑷děi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㈡ 「」為「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見部》:「:取也。從見從寸。寸度之,亦手也。」依篆體隸定,當作「䙷」。此字於《說文》另見於「彳部」,收為「得」之古文。《說文解字.彳部》云:「:行有所得也。從彳聲。:古文省彳。」然則,「䙷」兼二字之義,一為「得」之重文,一為取義。「䙷」之隸變字作「」,後世多取以為正,則「䙷」亦可為「」之異體。文獻上亦見寫作「」者,蓋文字結體或可易位,如「桃」可作「」。《龍龕手鑑.見部》:「䙷:音得,取也。與同。」今據此,收「」為「」之異體。 ㈠ ⇒「得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