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訂瀏覽
異 體 字 | B05265-001 |
---|---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íng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醽」之異體。「醽」字見《玉篇.酉部》,曰:「魯丁切,淥酒。」《廣韻.平聲.青韻》並同。 「」字見《集韻.平聲.青韻》,以為「醽」之異體,《類篇.酉部》、《正字通.酉部》並同。 按:「醽」從「霝」聲,「」從「令」聲,「霝」、「令」音同,則「醽」之作「」,乃為改易聲符之異體,故可收。 |
異 體 字 | B05265-002 |
---|---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íng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醽」之異體。「醽」字見《玉篇.酉部》,曰:「魯丁切,淥酒。」《廣韻.平聲.青韻》並同。 「」字見《集韻.平聲.青韻》,以為「醽」之異體,《類篇.酉部》、《字彙.酉部》並同。 按:「醽」從「霝」聲,「」從「零」聲,而「霝」、「零」音同,則「醽」之作「」,乃為改易聲符之異體,故可收。 |
異 體 字 | B05265-004 |
---|---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íng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醽」之異體。「醽」字見《玉篇.酉部》,曰:「魯丁切,淥酒。」《廣韻.平聲.青韻》並同。 「」字見《集韻.平聲.青韻》,以為「醽」之或體,《類篇.酉部》、《字彙.酉部》並同。 按:「醽」從「霝」聲,「」從「靈」聲,而「霝」、「靈」音同,則「醽」之作「」,乃為改易聲符之異體,故可收。 |
異 體 字 | B05265-005 |
---|---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íng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醽」之異體。「醽」字見《玉篇.酉部》,曰:「魯丁切,淥酒。」《廣韻.平聲.青韻》並同。 「」字僅見《彙音寶鑑.經下平聲》,曰:「淥酒也。」 按:「醽」從「酉」,而「」從「」。考「」者,當是「酉」之改易筆勢者,二者可通,則「」為「醽」之異體可信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