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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B04714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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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jiǎn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謇」之異體。《廣韻.上聲.獮韻》謇,云:「吃又止言」。 《集韻.上聲.獮韻》,或作、、謇、、。《四聲篇海.口部》,云:「九件切。吃也,又止言也」。《字彙.口部》,注云:「九輦切,音蹇。吃也,又止言。」 據文獻所云,則「謇」與「」之音義皆同,且《康熙》以後字書,皆以「」本作「」,並引《集韻》或作謇。則「謇」與「」,可視為改換意義相近之意符,分化而出之異體。乃收「」為「謇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B04714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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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jiǎn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謇」之異體。 《玉篇.言部》謇,云:「居展切。吃也」。《口部》,云:「居輦切。吃也」。《集韻.上聲.獮韻》,或作、、謇、、。 據文獻所云,則知其形類雖異,然皆一字之變也。,或從口作。橫直改易,或省變作謇,而音義無別也。故既為同字,乃收「」為「謇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B04714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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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jiǎn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謇」之異體。 《龍龕手鑑.言部》為謇之古字,注云:「居展反。吃,難言也」。 《玉篇.言部》謇,同。《四聲篇海.言部》,音謇,義同。《字彙補.言部》,同謇。《重訂直音篇.卷二.言部》同謇。 據文獻所引,「謇」同「」,凡此或省變,或累增,分化而出之字,皆可視為同字之異形,故收「」為「謇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