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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B02774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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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bì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痹」之異體。「痹」,《說文解字.疒部》作「」,從疒畀聲。隸變之後,《漢隸字源.去聲.至韻》引〈真令劉脩碑〉作「」,《玉篇.疒部》曰:「,卑利切,濕病也。」《廣韻.去聲.至韻》、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、《類篇.疒部》等並作「」。隸變亦作「痹」,今以「痹」為正字,「」遂用為「痹」之異體字。 |
異 體 字 | B02774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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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bì #bì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「疪」為「痹」之異體。「痹」,《說文解字.疒部》作「」,從疒畀聲。《龍龕手鑑.疒部》以「」為正字,「疪」為俗字。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於「、疪」下云:「濕病也,或作疪。」《類篇.疒部》於「疪、」下曰:「《說文》:『濕病也。』或作、疪。」謹按:以「疪」代「痹」,乃形聲字聲符之更易耳,故「疪」可收為「痹」之異體字。 #「疪」另兼正字。 |
異 體 字 | B02774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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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bì #bì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「痺」為「痹」之異體。「痹」,《說文解字.疒部》云:「,溼病也,從疒畀聲,必至切。」《龍龕手鑑.疒部》以「疪、、痺」同字,以「疪」為俗字,「」為正字,釋為「濕冷病也。」謹按:凡以「卑」為偏旁之字,或有「」、「𤰞」、「」、「」等數體;又以「」、「畀」形近,故「痹」或作「」,又訛為「」,遂易「畀」聲為「」聲矣。故《正字通.疒部》於「痺」下曰:「或曰痺即俗痹字。」故「」、「痺」可為「痹」之異體字。然凡從「」、「𤰞」等形者,後世皆以作「卑」形為正,如《中華字海.疒部》「痺」下云:「同『痹』,見《正字通》。」,故以「痺」為「痹」之異體字可從。 #「痺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