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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B02528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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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zhì ㈡zh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㈠ 《說文解字.犬部》:「,狂犬也。從犬,折聲。〈春秋傳〉曰:狾犬入華臣氏之門。征例切。」《玉篇.犬部》:「,尺世切。狂犬。」《集韻.去聲.祭韻》:「狾、、,狂犬。或作、。尺制切。」《正字通.犬部》:「,俗猘字,舊音義與猘近,改作,非。」 按依《集韻》「狾」與「」同字異體,據《正字通》則「」為「猘」之俗字。《集韻.去聲.霽韻》:「猘、狾,狂犬,或作狾。」是「猘」又為「狾」之異體。然則「」當為「狾」之異體可以定矣。 ㈡ ⇒「猘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B02528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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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《說文解字.犬部》:「,狂犬也。從犬,折聲。〈春秋傳〉曰:狾犬入華臣氏之門。征例切。」《龍龕手鑑.米部》:「,俗,征例反,正作,狂犬也。」《字彙補.米部》:「,吉例切,猘字之誤。」《漢語大字典.犬部》:「,同狾。《龍龕手鑑》,征例反,正作,狂犬也。按:《龍龕手鑑.犬部》:狾,狂犬別名。為狾的誤字。」 按依《字彙補》為猘之誤字。《集韻.去聲.霽韻》:「猘、狾,狂犬,或作狾。」《龍龕手鑑.犬部》:「狾、猘,狂犬別名,二同。」是則「」為「猘」之誤字,「猘」又為「狾」之或字,由此可知,「」實即「狾」之訛字,遂為「狾」之異體矣。 |
異 體 字 | B02528-0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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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ì #zh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《說文解字.犬部》:「,狂犬也。從犬,折聲。〈春秋傳〉曰:狾犬入華臣氏之門。征例切。」《玉篇.犬部》:「猘,音制,犬惡名。」《廣韻.去聲.祭韻》:「猘,狂犬。〈宋書〉云:張收嘗為猘犬所傷,食蝦蟆鱠而愈。居例切。」《集韻.去聲.祭韻》:「狾、猘、瘈,〈說文〉:狂犬也。或作猘、瘈。征例切。」《類篇.犬部》說同《集韻》。 按《新加九經字樣.犬部》有「猘」字,云:「音制,狂犬也。」猘當為狾之後起字。「猘」從犬、制聲。制,《說文》征例切,與「狾」征例切,聲韻皆同,故「狾」亦可作「猘」,「猘」可為「狾」之異體。今「狾、猘」並為正字,則是互為異體矣。 #「猘」另兼正字。 #「猘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