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訂瀏覽
異 體 字 | B02449-001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rè ⑵ruò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爇字,《說文解字.火部》:「,燒也。從火蓺聲。」段玉裁注云:「徐鉉等曰:『《說文》無蓺字,當從火從艸省聲。』按:埶即聲,不必云省。」此字於文獻中或作「」,上有艸頭,下改易為文。《正字通.文部》云:「,釋典多訛文。舊註音熱,又音爇,並非。或曰:字之訛。」《中文大辭典.文部》字引《正字通》:「,字之訛。」然則,可據此,收「」為「」之異體也。當然,若究其字構,較近於「熱」,下火混訛為文,然《正字通》既見「」之訛,在引據前人成就前提下,姑從此說。 |
異 體 字 | B02449-002-1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rè ⑵ruò #ruò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爇字,《說文解字.火部》:「,燒也。從火蓺聲。」段玉裁注云:「徐鉉等曰:『《說文》無蓺字,當從火從艸省聲。』按:埶即聲,不必云省。」此字於文獻中或作「」,聲旁改易從「內」。內,《廣韻.去聲.隊韻》:「內,奴對切。」「」,《廣韻.入聲.薛韻》:「如劣切。」日紐古同泥紐,從內從埶,古韻同部,故「內」與「」音近,遂以聲符取代。《五經文字.火部》云:「爇、:二同。而悅反。」《集韻.入聲》、《類篇.火部》同。然則,收「」為「爇」之異體可也。 #「焫」另兼正字。 |
異 體 字 | B02449-004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rè ⑵ruò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爇字,《說文解字.火部》:「,燒也。從火蓺聲。」段玉裁注云:「徐鉉等曰:『《說文》無蓺字,當從火從艸省聲。』按:埶即聲,不必云省。」此字異體或作「」,聲旁改易從內。亦更有改內為丙者,如《龍龕手鑑.草部》:「:俗。:今。」《四聲篇海.艸部》:「:如悅切。燒也。」皆可為證。《隸辨.入聲.薛韻》引〈楊君石門頌〉:「煥彌光。」字作「」,即「」之變。顧靄吉按云:「《廣韻》:同。其字從內,碑變從丙。《隸釋》以為即炳字非也。」是其字從丙,易誤同「炳」,實為「爇」之異體也。 |
異 體 字 | B02449-005 |
---|---|
注 音 | ㈡⑴ |
漢語拼音 | ㈡⑴rè ⑵ruò ㈠bǐng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㈡ 《說文解字.火部》收有「」字,云:「,燒也。從火蓺聲。」段玉裁注云:「徐鉉等曰:『《說文》無蓺字,當從火從艸省聲。』按:埶即聲,不必云省。」此字正字之形今作「爇」,異體或從內作「」,如《五經文字.火部》云:「爇、:二同。」更有變易從丙者,如《龍龕手鑑.草部》云:「:俗。:今。」隸書中亦見作「」者,如《隸辨.入聲.薛韻》引〈楊君石門頌〉:「煥彌光。」以其從丙,或混為「炳」字。顧靄吉氏按云:「《廣韻》:『同』,其字從內,碑變從丙。《隸釋》以為即炳字非也。」今由、、之關係,定「」亦為「爇」之異體也。 ㈠ ⇒「炳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B02449-007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rè ⑵ruò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《說文解字.火部》收有「」字,云:「,燒也。從火蓺聲。」段玉裁云:「徐鉉等曰:『《說文》無蓺字,當從火從艸省聲。』按:埶即聲,不必云省。」據此字正字之形今作「爇」,若依篆體直接隸定,則可作「」,其上之草頭時連筆草省作「䒑」,遂見「」形。《四聲篇海.火部》即收「」,云:「而悅切。燒也。」然則,收「」為「爇」之異體可也。 |
異 體 字 | B02449-008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rè ⑵ruò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《說文解字.火部》收有「」字,云:「,燒也。從火蓺聲。」段玉裁注云:「徐鉉等曰:『《說文》無蓺字,當從火從艸省聲。』按:埶即聲,不必云省。」此字正字之形今作「爇」,依篆隸定可作「」,上半之「埶」草省或作「执」,遂見「」形,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火部.爇字》引〈太平樂府〉即作「」形。此猶炎熱之「熱」可作「热」一般。然則,收「」為「爇」之異體可也。 |
異 體 字 | B02449-009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rè ⑵ruò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爇字見於《說文解字.火部》,云:「,燒也。從火蓺聲。」段玉裁注云:「徐鉉等曰:『《說文》無蓺字,當從火從艸省聲。』按:埶即聲,不必云省。」此字正字之形今作「爇」,若依篆形隸定可作「」。其從「埶」,形近於「執」,文獻上遂見「」形,如《字彙.火部》云:「,如悅切。音□,燒也。」文獻上,凡從執之形,或見變易作「」,故如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火部.爇字》引〈嬌紅記〉即作「」,除「執」變形外,草頭亦省寫。然則,收「」為「爇」之異體可也。 |
異 體 字 | B02449-010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rè ⑵ruò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爇字見於《說文解字.火部》,云:「,燒也。從火蓺聲。」段玉裁注云:「徐鉉等曰:『《說文》無蓺字,當從火從艸省聲。』按:埶即聲,不必云省。」此字正字之形今作「爇」。其從「埶」,形近於「執」,文獻上遂見「」形,如《字彙.火部》云:「,如悅切。音□,燒也。《左傳》:『遂令攻卻氏且之。』:同上。」梅氏收「」為「」之重文,未確,然「」可為「爇」之異體則無疑也。至於《字彙》「」上從「卝」,蓋因「艸」、「卝」二形於刻本時混,此處據其取形,遂從之作「卝」。 |
異 體 字 | B02449-011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rè ⑵ruò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爇字見於《說文解字.火部》,云:「,燒也。從火蓺聲。」段玉裁注云:「徐鉉等曰:『《說文》無蓺字,當從火從艸省聲。』按:埶即聲,不必云省。」此字正字之形今作「爇」,若依篆隸定可作「」。其從「埶」,形近於「執」,文獻上遂見「」形,如《正字通.火部》:「,俗爇字。」其上之草頭與「卝」頭,於刻本時混,今據此取形,遂作「」,收為「爇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