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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A04788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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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í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鼙」之異體。「鼙」,《說文解字.鼓部》作「」,從鼓𤰞聲。《類篇,壴部》作「」,《康熙字典.豆部》作「」,云:「與鼙同,亦作鞞。」故「」可收為「鼙」之異體字。 |
異 體 字 | A04788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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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í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鼙」之異體。「鼙」,《說文解字.鼓部》作「」,從鼓𤰞聲。隸變之後,《玉篇.鼓部》作「」,《集韻.平聲.齊韻》於「、、」下云:「駢迷切,《說文》:『騎鼓也。』或作、。」謹按:凡從「卑」之字,以筆勢之小異,隸變或作「𤰞」,故「」可收為「鼙」之異體字。 |
異 體 字 | A04788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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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í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鼙」之異體。「鼙」,《說文解字.鼓部》作「」,從鼓𤰞聲。隸變之後,《龍龕手鑑.壴部》云:「、,二俗。」《集韻.平聲.齊韻》於「、、」下曰:「駢迷切,《說文》:『騎鼓也。』或作、。」《四聲篇海.壴部》亦有「」字,故「」可收為「鼙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