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訂瀏覽
異 體 字 | A00477-001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sōu ⑵sǒu |
研 訂 者 | 簡宗梧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叟」之異體。叟,《說文解字.又部》篆體作「」,云:「老也,從又從灾,闕,,籀文從寸,,叜或從人。」《五經文字.又部》:「叜、叟,上《說文》從灾下又,下經典相承隸省,凡字從叟者放此。」然依《說文》所列之或體,則當作「」。字見於《玉篇.人部》、《廣韻.上聲.厚韻》、《集韻.上聲.厚韻》、《類篇.人部》等,亦為後世字書所收,既有所本,自當收錄。 |
異 體 字 | A00477-002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sōu ⑵sǒu |
研 訂 者 | 簡宗梧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叟」之異體。叟,《說文解字.又部》篆體作「」,從又從灾,或從人作「」,隸定作「」,見於歷代字書與韻書,《字彙.人部》則作「」,《彙音寶鑑.沽上上聲》則訛作「」矣,「」雖為訛字,既見文獻,乃予收錄。 |
異 體 字 | A00477-003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sōu ⑵sǒu |
研 訂 者 | 簡宗梧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叟」之異體。叟,《說文解字.又部》篆體作「」,云:「老也,從又從灾。」或體從人,作「」。《五經文字.又部》:「叜、叟,上《說文》從灾下又,下經典相承隸省,凡字從叟者放此。」因此,《說文》或體隸省當變作「」。「」見於《五經文字.人部》、《集韻.上聲.厚韻》、《類篇.人部》、《字彙.人部》、《正字通.人部》以及後世字典,自當予以收錄。 |
異 體 字 | A00477-004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sōu ⑵sǒu |
研 訂 者 | 簡宗梧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叟」之異體。叟,《說文解字.又部》篆體作「」,從又從灾。但《六書正譌.上聲.厚有黝韻》作「」,云:「,穌后切,老人之稱,人老則以手掖之,故從又手也,從即掖也,會意,與丈字同義。舊注從灾,訛俗作叟,並非。」蓋變灾為,印證於甲金文多作「」,《六書正譌.厚有黝韻》之說實為臆說,然《字彙.又部》據以作「」。《正字通.又部》、《康熙字典.又部》、《中文大辭典.又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又部》、《中華字海.又部》,皆據而收之,既見文獻,乃予存錄。 |
異 體 字 | A00477-005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sōu ⑵sǒu |
研 訂 者 | 簡宗梧 |
內 容 | 「叟」為「叟」之異體。叟,《說文解字.又部》篆體作「」,但如《五經文字.又部》所云:經典相承隸省作「叟」。而「」為篆體之「申」,是「叟」乃俗訛為「叟」。叟,首見於《龍龕手鏡.雜部》,後為《字彙.首卷.從古》、《正字通.首卷.從古》、《重訂直音篇.又部》、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十畫》所收。《中文大辭典.又部》、《中華字海.又部》亦收錄之,當予存錄。 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十畫》另依《通俗小說》收增一筆之「」字,《俗書刊誤.卷二.上聲.有韻》「」下云:「俗作,非。」乃存入特例。 |
異 體 字 | A00477-006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sōu ⑵sǒu |
研 訂 者 | 簡宗梧 |
內 容 | 「叜」為「叟」之異體。叟,《說文解字.又部》篆體作「」,從又從灾,依所從之字隸定,自當作「叜」,惟經典相承隸省作「叟」,今既以「叟」為正字,則「叜」當為異體,「叜」不但於《說文》有所本,歷代字書與韻書,如《五經文字.又部》、《龍龕手鏡.宀部》、《廣韻.上聲.厚韻》等,亦皆大體收錄,自當予以存錄。 |
異 體 字 | A00477-007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sōu ⑵sǒu |
研 訂 者 | 簡宗梧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叟」之異體。叟,《說文解字.又部》篆體作「」,老也,從又從灾,籀文作「」,從寸。又者,手也;寸者,肘也。構意相同,依籀文隸定當作「」,此形於《集韻》作「」,《字學三正.體製上.古文異體》始作「」,《字彙補.宀部》,則訛火為而作「」。《重訂直音篇.宀部》、《中文大辭典.宀部》、《中華字海.宀部》皆以寸從灾,當予以收錄。 |
異 體 字 | A00477-008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sōu ⑵sǒu |
研 訂 者 | 簡宗梧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叟」之異體。叟,《說文解字.又部》篆體作「」,老也,從又從灾。籀文從寸作「」。《龍龕手鏡.宀部》則以「叜」為正,以「」為俗,係訛又為火,此又見錄於《字彙補.宀部》、《康熙字典.宀部》、《中文大辭典.宀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宀部》、《中華字海.宀部》等,既見於文獻,自當存錄。 |
異 體 字 | A00477-009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sōu ⑵sǒu |
研 訂 者 | 簡宗梧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叟」之異體。叟,《說文解字.又部》篆體作「」,老也,從又從灾,《六書正譌.上聲.厚有黝韻》則作「」,以為從又從。《字彙補.又部》則疊合二者作「」,云:「與叟同。班固《人物志》鼓即瞽瞍也。」《康熙字典.宀部》亦收「」,云:「《集韻》與叟同。《前漢書.人表》鼓,即瞽瞍也。本作,或作叜、。」《漢語大字典.宀部》則云:「今各本《漢書.古今人表》及《集韻》皆作『叜』,不作『』。」雖為《字彙補》所訛收,但見錄於《康熙字典.宀部》、《中文大辭典.宀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宀部》,乃予以存錄。 |
異 體 字 | A00477-010 |
---|---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sōu ⑵sǒu |
研 訂 者 | 簡宗梧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叟」之異體。叟,《說文解字.又部》篆體作「」,從又從灾,又有或體從人作「」。「」隸定作「」,見於歷代字書與韻書,惟《字彙.人部》訛「火」為「」,遂作「」,謂「與同」。亦為《正字通.人部》、《康熙字典.人部》所收,乃予以收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