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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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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A04003-001 足-03-10
注  音 ˇ
漢語拼音 zhǐ
研 訂 者 葉鍵得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趾」之異體。《龍龕手鑑.足部》:「趾,正,音止。足也。」上列「手寫字」字,云:「誤。」《龍龕手鏡.足部》「手寫字」作「手寫字」。《漢語大字典.足部》:「手寫字,趾的訛字。《龍龕手鑑.足部》:手寫字,趾的訛字。」所引非原文。《中華字海.足部》:「手寫字,同趾。見《龍龕》。」則與原文大異其趣矣。惟按異體之例,訛字仍可為異體。《隸辨.上聲.止韻》引〈華山廟碑〉字作「手寫字」,「手寫字」字或由隸體訛變而成。故可定「手寫字」為「趾」之異體。

異 體 字 A04003-003 󵲟 足-04-12
注  音 ˇ
漢語拼音 zhǐ
研 訂 者 李添富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趾」之異體。趾字不見載於《說文》。《龍龕手鑑.足部》云:「趾,足也。」《玉篇.足部》則云:「趾,足趾也。」《字彙.足部》云:「趾,古作止,後人加足。」可知「趾」字當為「從足止聲」之形構。今考《碑別字新編.十一畫》引〈隋趙朗墓誌〉作「手寫字」,依《異體字例》字書凡「足」字或書作「」,如「路」字作「手寫字」、「踴」字作「手寫字」,故「趾」字可書作「手寫字」,然則「手寫字」字可收為「趾」字之異體無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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