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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A03390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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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㈡ |
漢語拼音 | ㈡zhì ㈠zhì |
研 訂 者 | 季旭昇 |
內 容 | ㈡ 「𦤶」為「致」之異體。「致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夊部》:「送詣也。從夊從至。」今楷定通作「致」(《廣韻.去聲.至韻》)。「𦤶」字見《玉篇.夊部》曰:「𦤶:陟利切。至也;送詣也。」蓋俗字從「夊」旁者多訛為「ㄆ」耳。據此,「𦤶」為「致」之異體,可從。 ㈠ ⇒「緻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3390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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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ì |
研 訂 者 | 季旭昇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致」之異體。「致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夊部》:「送詣也。從夊從至。」今楷定通作「致」(《廣韻.去聲.至韻》)。「字見《金石文字辨異.去聲.寘韻》曰:「:〈漢華山廟碑〉:『舞以康。』按:《說文》致從攵,攵讀若綏,漢碑皆作變體,無從攵者。」蓋俗字從「攵」者或訛從「文」。據此,「」為「致」之異體,可從。 |
異 體 字 | A03390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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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ì |
研 訂 者 | 季旭昇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致」之異體。「致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夊部》:「送詣也。從夊從至。」今楷定通作「致」(《廣韻.去聲.至韻》)。「」字見《隸辨.去聲.至韻》引〈尹宙碑〉。蓋從「夊」之字於俗書中或訛從「支」耳。據此,「」為「致」之異體,可從。 |
異 體 字 | A03390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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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ì |
研 訂 者 | 季旭昇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致」之異體。「致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夊部》:「送詣也。從夊從至。」今楷定通作「致」(《廣韻.去聲.至韻》)。「」字見《偏類碑別字.至部》引〈魏安豊王妃馮氏墓誌〉。蓋從「夊」之字於俗書中往往訛從「反」耳。據此,「」為「致」之異體,可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