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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A03207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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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u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罪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网部》:「,捕魚竹网。從网非。秦以罪為辠字。徂賄切。」《字彙補.囗部》「,古罪字,見漢《史晨奏銘》。」《康熙字典.囗部》「,《字彙補》古文罪字。」《中文大辭典.囗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囗部》、《中華字海.囗部》並引《字彙補》之說。按「」隸變有作「」,《字彙補》引《史晨奏銘》作「」者,乃「」之訛字。今「」字楷作「罪」,而訛字「」遂成為異體矣。 |
異 體 字 | A03207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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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u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罪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网部》:「,捕魚竹网。從网非。秦以罪為辠字,徂賄切。」《中文大辭典.网部》「,罪之本字。《中華大字典》,罪本字,見說文。」按「罪」字作「」者,蓋直承篆文「」楷化而來。今楷書正體作「罪」,則「」自宜為異體矣。 |
異 體 字 | A03207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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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uì #zu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辠」為「罪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网部》:「,捕魚竹网。從网非。秦以罪為辠字。徂賄切。」又辛部:「,犯法也。從辛從自。言辠人蹙鼻苦辛之憂。秦以辠似皇字,改為罪。徂賄切。」《玉篇.辛部》「辠,在磊切。犯公法也。今作罪。」《龍龕手鏡.辛部》「辠,古文罪字。」《正字通.辛部》「辠,罪本字。……經史、辠互用,從辠為正。」按「罪」字本是捕魚竹网;「辠」字則是犯法也。是犯法當以「辠」為正字,惟自秦始皇起即改字以「罪」為「辠」,後世行用,故「辠」遂為「罪」之異體矣。 #「辠」另兼正字。 |
異 體 字 | A03207-004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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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u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罪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网部》:「,捕魚竹网。從网非。秦以罪為辠字。徂賄切。」《漢隸字源.上聲.賄韻》引〈史晨祠孔廟奏銘〉作「」。按「」今楷作「罪」,其下半「非」字,金文作「」,漢隸或承金文而來,故作「」,然則「」之為「罪」之異體可以定矣。 |
異 體 字 | A03207-005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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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u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罪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网部》:「,捕魚竹网。從网非。秦以罪為辠字。」《漢隸字源.上聲.賄韻》引〈孔廟置卒史碑〉作「」。《隸辨.上聲.賄韻》引〈孔龢碑〉同。按「罪」或有作「」。「」又「」之變體,故「」亦為「罪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3207-0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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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zuì ㈡zu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罪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网部》:「,捕魚竹网。從网非。秦以罪為辠。徂賄切。」《龍龕手鏡.自部》「辠,古文罪字。,音罪。」按「罪」字本為捕魚竹网,「辠」字則屬本字,秦始皇以辠字似皇字,乃改為「罪」。今《龍龕》作「」,當是承「辠」字而來,但無可說。疑太史公有「畫地為牢」,自以為戒之舉,故有以「自地」為「」之字構歟?「」為「辠」「罪」之異體則可知矣。《龍龕手鑑.自部》收有「」,則又「」之訛變,故亦當為「罪」之異體。 ㈡ ⇒「辠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3207-0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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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zuì ㈡zu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罪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网部》:「、捕魚竹网。從网非。秦以罪為辠。徂賄切。」又辛部:「,犯法也。從辛,從自。言辠人蹙鼻苦辛之憂。秦以辠似皇字,改為罪。」《龍龕手鏡.自部》「,辠,相承,殂外反。大罪也。」《龍龕手鑑.自部》同。按「」殆「辠」之訛字,「辠」可為「罪」之異體,則「」亦當為異體矣。 ◎「」或為「」。 ㈡ ⇒「辠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3207-0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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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zuì ㈡zu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罪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网部》:「,捕魚竹网。從网非。秦以罪為辠。徂賄切。」《龍龕手鏡.自部》「、,相承,殂外反,大罪也。」《龍龕手鑑.自部》同。按「辠」字下從「辛」,作「幸」者,蓋「辛」之訛誤,「辠」既為「罪」之異體,則「辠」之訛體「」,自亦可為「罪」之異體矣。 ㈡ ⇒「辠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3207-0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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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zuì ㈡zu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罪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网部》:「,捕魚竹网。從网非。秦以罪為辠。」又辛部:「,犯法也。從自,從辛。言辠人蹙鼻苦辛之憂。秦以辠似皇字,改為罪。」《龍龕手鑑.自部》:「、,二同音罪。」按《龍龕手鑑》多俗訛字,作「」者,殆亦「辠」之訛變。《龍龕手鏡.自部》作「」者,則又「」之省筆。「辠」既為「罪」之異體,則其訛字「」「」,自亦為罪之異體矣。 ㈡ ⇒「辠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3207-0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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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zuì ㈡zu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罪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网部》:「,捕魚竹网。從网非。秦以罪為辠。」又辛部:「,犯法也。從辛,從自。言辠人蹙鼻苦辛之憂。秦以辠似皇字,改為罪。」《字彙補.白部》「,同辠。」按「辠」字《龍龕手鑑》有作「」者,「」又「」之變。「」既為「辠」之訛變,而為「罪」之異體,則「」為「」之變,自亦可為「罪」之異體矣。 ㈡ ⇒「辠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3207-0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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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u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罪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网部》:「,捕魚竹网。從网非。秦以罪為辠。」《中華字海.网部》「,同罪。」按「罪」之作「」,僅《字海》一見,別無所出。「」蓋「网」之省文,故「」實「罪」之簡省,其為「罪」之異體,可無論矣。 |
異 體 字 | A03207-0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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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u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罪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网部》:「,捕魚竹网,從网非。秦以罪為辠。」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网部》引〈古今雜劇〉、〈三國志平話〉、〈目連記〉「罪」作「」。按「罪」字其下從非,「非」字行書有作「」者。「」字蓋即由此而來,故其為「罪」之異體可無論矣。 |
異 體 字 | A03207-0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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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zuì ㈡zuì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罪」之異體。「」之字形,見於《龍龕手鑑.白部》收「、」二同,音罪。「辠」為古文「罪」字,《敦煌俗字譜.网部》罪,收「」之形。又《字彙補.白部》收「」同「辠」。以此類推,「辠」之上形從「自」變「白」,下形從「辛」,變作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。則「」從「辠」字變易,當同「罪」字,故亦收「」為「罪」之異體。 ㈡ ⇒「辠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