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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A02732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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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í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皮」之異體。「皮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皮部》:「剝取獸革者謂之皮。從又,為省聲。……,古文皮;,籀文皮。」(大徐本古文作「」)「」字見《玉篇.皮部.皮字》,為「皮」之籀文,而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則以為「皮」之古文。按:此字當是「皮」之籀文之楷變者,《玉篇》說是,其為「皮」之異體有徵,故可收。 |
異 體 字 | A02732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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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í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皮」之異體。「皮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皮部》:「剝取獸革者謂之皮。從又,為省聲。……,古文皮;,籀文皮。」「」字見《玉篇.皮部》,以為「皮」之古文,而竹部則以為「古皮字」,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並同。按:「」字當是《說文》古文「」之楷定者,「皮」字從「又」,即手,已示以手剝取之意,而古文益增從「竹」者,蓋用竹以離之也,則「」為「皮」之異體信然,故可收。 |
異 體 字 | A02732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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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í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皮」之異體。「皮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皮部》:「剝取獸革者謂之皮。從又,為省聲。……,古文皮;,籀文皮。」(大徐本古文作「」)「」字見《類篇.皮部》。,以為「皮」之古文。按:段注本《說文》「皮」之古文作「」,大徐本作「」,所從之「竹」形略異而實同,如「簬」之古文作「」、「」之籀文作「」(並見大徐本《說文解字.竹部》),又如《三體石經.君奭》「筮」作「」(《漢語古文字字形表.卷五)引),知「」、「」皆「竹」也,則「」乃依古文而楷定者,其為「皮」之異體無疑,故可收。 |
異 體 字 | A02732-003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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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í |
研 訂 者 | 陳逸玫 |
內 容 | 《說文解字.皮部》「皮」之篆文作「」。《龍龕》「」字雖僅言音皮而不見其義,然其字形明顯為「」之隸定,故「」當可收為「皮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2732-003-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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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í |
研 訂 者 | 陳逸玫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皮」之異體。 《說文解字.皮部》:「,籀文皮。」「」之字形見於《字彙補.口部》雖僅言「讀作彼」。然《玉篇.皮部》皮,引籀文形作「」。又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皮,古作。 則「」與「」字,皆當為「」之隸定,其左形之撇稍長、稍短,或連或否,雖小異實無別也。故亦收「」為「皮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