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訂瀏覽
異 體 字 | A01949-001 |
---|---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tiáo |
研 訂 者 | 葉鍵得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條」之異體。條,《說文解字.木部》:「,小枝。從木,攸聲。」《金石文字辨異.平聲.蕭韻》:「,〈北魏孫秋生等造像記〉:蘭鼓馥於昌年。按為條。」《廣韻.平聲.蕭韻》:「,柚條。或從木。」按「條」訓「小枝」,從木,已可別其屬類,復於左旁加木,則為重形俗體字矣。故「」可為「條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1949-002 |
---|---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tiáo |
研 訂 者 | 葉鍵得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條」之異體。條,《說文解字.木部》:「,小枝也。從木,攸聲。」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人部》引〈古今雜劇〉〈三國志平話〉等並作「」。《字辨.體辨三》:「條,上列者為正。」《中文大辭典.木部》:「,條之俗字。」據《宋元以來俗字譜》也。「」自「條」省筆而成,又有文獻為據,故可為「條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1949-003 |
---|---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tiáo |
研 訂 者 | 葉鍵得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條」之異體。條,《說文解字.木部》:「,小枝也。從木,攸聲。」《偏類碑別字.木部》引〈梁蕭憺碑〉字作「」。《敦煌俗字譜.木部》有二字亦作「」。按敦煌俗字偏旁彳亻常不分。《經典文字辨證書.木部》「條」下列二俗體「」「」。又《異體字例》,凡亻形多作彳。夂省筆作夊。故「」可為「條」之異體。 |